|
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7, 2024 22:59:06 GMT -6
寻求社会及其股东的增长、发展和财富是进行公司重组操作的动力因素。同样,寻求税收效率,允许公司在法律范围内承担最低税收。 在这种情况下,在税收筹划中验证税收优惠在企业重组类型中的使用非常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特别试图分析合并/设立和分立之间哪种操作在抵消税收损失方面更有利可图、更有效。 2. 发展 1.1. 税务损失 要了解什么是税务损失,首先要了解会计结果是法人实体会计中根据收入与费用之间的关系确定的利润或损失。 纳税结果反过来是对称为实际利润计算簿(Lalur)的税务记录文件的计算,该文件使用会计结果作为计算基础,并根据立法从那里进行添加、排除和价值补偿,如下所示,Edson Fernando (2011) 对此进行了解释: “作为补充,人们应该理解: a) 在确定净利润时扣除的成本、费用、收费、损失、拨备、参与和任何其他价值,根据具体立法,在确定实际利润时不得扣除; b) 根据具体立法,在确定实际利润时必须计算的结果、收入、收入和任何其他未包含在净利润计算中的值; 排除和补偿应理解为。 计算期间净利润时已获准扣除但未计算的金额; b) 净利润计算中包含的业绩、收入、收入和任何其他值,根据具体立法,在实际利润计算中不计算这些值; c) 前期确定的税收损失”。 税务结果的计算用于确定应纳税的企业 WhatsApp 号码 所得税 (IRPJ) 和净利润社会贡献税 (CSLL)。 因此,当法人实体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实际利润的计算结果为负时,就会出现税收损失。 应该指出的是,通过使用这样的计算程序和会计凭证,根据实际利润纳税的公司的税收损失是显而易见的。 鉴于存在税收损失的公司的脆弱性,税收立法允许用实际利润抵消税收损失,因此计算实际利润征税的基础将具有扣除税收损失后的价值为了。然而,根据第 9,580/2018 号法令第 580 条,补偿仅限于基期计算的实际利润的 30%。笔记: “第 条。税收损失可以用本条例规定的增加和排除调整后的净利润来抵消,但补偿的最高限额为上述调整后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第 号法律, 1995 年第 15 条,上限)。 单段。本条规定仅适用于保存税法要求的账簿和文件以证明用于补偿的税收损失金额的法人实体。” 为了说明这种情况,值得收集的以下例子: 》 6. 计算示例 假设某个法人实体在部分中控制了 年至 年历年产生的税收损失,金额为 雷亚尔,并且该法人实体已在 2009 年第一季度进行了计算,抵消税收损失前的实际利润,金额为 。 在这种情况下: 允许的最高赔偿 结论: 尽管法人实体有可补偿的税收损失,大于计算的实际利润,但仍须按该实际利润的 70% 缴纳所得税。 注:从2008年基期起计算的税收损失余额可以不受限制期限地抵销”。 因此,据观察,税收立法规定了抵消税收损失的可能性,作为处于这种脆弱境地的公司的福利。然而,如下文所示,当公司结构或控制权发生变化时,这种补偿会受到限制。 1.2 企业重组:合并、合并和分立 在我们验证允许最佳利用税收损失补偿的企业重组假设之前,值得强调的是可能的操作类型。
|
|